一、每两周定期召开一次辅导员例会
二、例会由相关管理人员及全体辅导员参加
三、辅导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,因公事外出、生病等特殊情况应向学生处请假。
四、例会内容应具体明确,原则上包括以下几项:
1、总结上周工作
(1)例行工作(纪律、卫生等)
(2)临时工作
2、下周工作安排
3、专项议题议论(专项议题议论以辅导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主)
五、例会的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员以及内容专人记录并保存。六、例会以外的其他会议,根据具体情况安排。